家住皂市镇的肖某万万没想到,偷了几次槟榔竟然被刑事拘留。他以为,盗窃财物总得达到一定数额才能被刑事拘留,当民警告诉他,一定时间段内多次作案亦可立刑案,他彻底蔫了。
5月27日上午,在石门县楚江街道一家便利店工作的唐女士整理店内商品时,总觉得码放在收银台边上的槟榔似乎少了一两包,而当天上午并没有顾客买过槟榔。唐女士觉得奇怪,便翻看店内监控查看。
结果发现,当天上午九点多钟,一个拎着黑色手提包的男子进了店子后,趁她不注意,顺手将一包售价50元的槟榔放进自己的手提包,随后,借口买烟分散她的注意力,又偷走一包售价100元的槟榔。唐女士气不过,到石门县公安局楚江派出所报了警。
通过分析监控视频,民警发现该男子作案手法娴熟,极可能是一名惯犯。小案不小,办案民警遂精细展开视频侦查,很快锁定肖某身份和家庭住址,并发现肖某竟因小偷小摸香烟槟榔,先后6次被长沙、常德、津市、澧县等公安机关行政拘留。6月1日晚,办案民警查获肖某暂住常德的具体住址,经过三个多小时蹲点守候,成功将其抓获。
肖某今年50岁,离异,长期在外打零工,混一天算一天,手头一直十分拮据。其本人喜爱嚼槟榔,但从来没想过花钱去买,经常顺手牵羊满足所好。他曾经几次被店主抓获,但因就几包槟榔而已,店主收到钱后没有报案。肖某一直心存侥幸,甚至觉得就算被公安抓住,也只是轻微的行政处罚,拘留几天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民警查实,从今年2月初至5月底,肖某在石门共作案5次,偷得槟榔14包,总价值约550元。民警告诉他,虽其盗窃金额不大,偷窃物品单一,但他多次行窃,屡教不改,已涉嫌盗窃犯罪。6月3日,肖某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真的应了那句老话:夜路走多了,难免崴脚。